煙害控制

煙害圖象警示及全煙害警示包裝

煙害圖象警示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要求以煙害圖象警示來警告大眾有關吸煙的危害。研究顯示這項控煙措施有效預防非吸煙人士開始吸煙及增加吸煙人士的戒煙意慾。大面積的煙害圖象警示能夠增加公眾認識吸煙的禍害並限制煙草商利用煙包作宣傳推廣。世衞建議煙害圖象警示應佔煙包主要面面積至少50%,及展示大號字體、清晰、顯眼、易讀的訊息。截至2021年2月,至少126個國家及司法地區已經實施或通過有關措施。

香港在1983年引入文字健康警示,及後逐漸加強,並在2007年採用煙害圖象警示,規定煙包的兩個最大表面面積至少50%須由6款指定煙害圖象警示其中一款覆蓋。為增加圖象警示的效力,政府於2018年更新圖象警示,將圖象警示數目由6個增加至12個、擴大圖象警示由佔煙包兩個最大表面面積50%至85%、及必須顯示「請為你的下一代戒煙」的健康忠告及戒煙熱線(1833183)。

請參考《吸煙(公眾衞生)(訂明資訊)令》以了詳細內容。

 

委員會於本港更新及擴大煙包煙害圖象警示前後進行的控煙政策意見調查,結果顯示這些新的煙害圖象警示有效宣揚煙害訊息並可能推動戒煙(委員會第27號報告書)。

由於煙害圖象警示的效用會隨時間減弱,因此世衞《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亦建議煙害圖象警示應備有多於一套,以每1至2年作輪換交替。

已實施煙害圖象警示輪換交替的國家︰

輪替時間 國家
每12個月 澳洲(2套)、歐盟國家(3套)、牙買加(2套)、紐西蘭(2套)、聖露西亞(2套)
每24個月 瑞士(3套)、列支敦士登(3套)

資料來源: Canadian Cancer Society

 

全煙害警示包裝

全煙害警示包裝禁止煙包顯示商標、顏色、品牌圖象及推廣信息,以去除煙包的所有煙草品牌元素。煙包只能以特定顏色、位置及字型顯示品牌名稱及產品名稱,並必須展示煙害圖象警示。澳洲於2012年12月成為首個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的國家,研究證實措施可防止利用煙包作宣傳、增強吸煙禍害的教育和警示、減低煙草產品的吸引力和滿意度、及加強吸煙人士的戒煙意欲。

澳洲的全煙害警示包裝。圖片來源︰Tobacco Tactics

世衞《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及第13條建議,以全煙害警示包裝增加煙害圖象警示的效用及去除煙包的推廣效果。為鼓勵公約的簽署方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世衞以此作為2016年的世界無煙日的主題。截至2021年2月,全球有近20個國家已經實施或立法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當中包括澳洲、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匈牙利、以色列、愛爾蘭、荷蘭、紐西蘭、挪威、沙地阿拉伯、新加坡、斯洛文尼亞、泰國、土耳其、英國、烏拉圭。

委員會建議政府實施煙害圖象警示輪換交替或定期更新警示圖象,以維持圖象警示的效用,並考慮採用全煙害警示包裝以加強效果。